本报讯(吴用 记者 李文斌)2014年以来,我市积极开展“法律六进”示范点创建工作,培育了一批示范典型。为进一步深化示范点创建,近日,市司法局、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律六进”示范点创建工作的通知》,就下一步示范点创建工作作出明确要求。
为细化标准,《通知》针对机关、乡村、社区、企业、学校、单位等不同特点,从组织领导、保障机制、法治宣传教育、依法治理等层面细化了创建标准,量化了工作指标。
《通知》要求各县区法治宣传教育主管部门和“法律六进”牵头责任单位强化对创建工作的指导,已命名的示范点单位要认真对照新的标准巩固提高,未命名的单位要积极落实创建任务。
据悉,各创建单位将于11月底前申报2016年“法律六进”示范点。随后,市法宣办将对照创建标准,适时组织开展复核,命名新一批“法律六进”示范点。今后每年组织开展一次示范点申报,确保创建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