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扬
我市近34万名残疾人中,大多数有康复需求。近来年,全市通过实施白内障免费复明手术、低视力康复、聋儿康复、智障儿童康复、孤独症儿童康复、脑瘫儿童康复、精神残疾人服药与住院补贴、残疾人用品用具供应与服务等一系列重要康复工程,使部分贫困残疾人得到不同程度的康复。特别是2012年年初,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纳入全省惠残民生工程,给贫困残疾儿童及其家长带来了福音,作为具体实施者,感受颇多,启示颇多。
一、项目开展情况
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主要是对0-6岁残疾儿童早期的康复,避免或者减少其成为终身残疾的可能,是抢救性的意义所在,抢救性康复中的抢救性,具有“预防”和“最佳时期”的理念。资助内容包括植入人工耳蜗补贴训练、助听器验配补贴训练、听力残疾儿童康复训练、肢体残疾儿童矫治手术、孤独症儿童康复训练、智障儿童康复训练、脑瘫儿童康复训练和辅助器具适配等。
项目开始之初,由于项目任务重,占全省任务的10.3%份额;涉及专业多,包括临床治疗学、物理治疗学、语言治疗学、心理治疗学、儿科学、康复医学、保健医学、听力学等众多专业门类;实施时间长,项目从三个月至一学年不等。诸多因素,给项目开展带来许多困难,作为惠残民生工程重点和难点,自项目指标下达之后,各级残联就紧锣密鼓地开展起来。
(一)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扩大项目知晓度
市县区各级残联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会议、简报、横幅等形式,全方位、多角度地宣传政策,同时,配合市民生办,开展惠残民生工程宣传月活动。市残联多次接受电台、电视台、报刊采访,参与民生办统一组织的广播直播间、政风行风热线现场解答。近几年,各县区每年均印发约60000份惠残民生工程宣传单,通过各种方式下发到残疾人手中,确保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家长了解项目政策。采取通俗易懂、喜闻乐见的形式,与送戏下乡结合起来,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对惠残民生工程的知晓度和满意度。随着项目的连续开展,县区残联从乡镇找项目儿童,转为家长到残联主动申请,目前部分县区还出现名额指标不够用的现象。
(二)开展拉网式残儿筛查,打好坚实基础
为做好项目工作,市政府高度重视,由市政府办公室专门下发开展0-6岁贫困残疾儿童筛查通知,各县区积极行动,县区财政当年拿出专项普查经费,县区残联和当地卫生部门联合,开展地毯式筛查,进一步确定项目对象。为确保筛查人员所确定的项目准确,我市还邀请省康复研究中心首席康复医师,为任务数较多的霍邱县开展筛查,保证了此项目人员的质量和精确。通过普查,2012年全市共有符合条件儿童2363人,为做好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三)做好残儿家长沟通,及时安置到位
各类残儿康复项目明确后,各县区残联积极与残儿家长做好沟通,详细、耐心地说明所参加项目的内容、经费补助标准等,并充分尊重家长意见,确定定点康复机构,及时将残儿转介到位。对在训残儿家长,县区残联一方面不定期和他们联系,了解残儿在训情况,帮助协调康复训练或在训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另一方面,通过与康复机构的沟通,进一步掌握我市在训残儿,及时替补放弃训练的残儿,确保项目任务落实安置到位。
(四)严格要求,定点康复机构管理规范
为保障残儿在训期间,能够取得实效,我们严格按照项目要求,对我市残疾儿童康复定点机构进行监督管理,要求确保在训残疾儿童的康复训练时间和质量,并就安全工作专门下发明传电报,要求康复机构做好残儿在训期间安全;康复机构严格管理每个残儿的康复档案,做到手续完备,资料齐全。
(五)多措并举,加强督查保证项目落实
进一步加大督查力度,做到“三个结合”:一是坚持定期督查与自查相结合,准确掌握工作进度信息;二是坚持明察和暗访相结合;三是坚持工作调度和定期汇报相结合。
项目实施过程中,坚持“两个制度”:一是问题清单制度。二是实名制核查制度。加强对受益人政策符合率检查,依托省残联和市民生办的民生工程信息管理平台,一方面坐实基础数据,为民生工程社情民意调查奠定基础,另一方面加强项目管理,及时将发现的问题和“短板”进行整改和补齐,杜绝重、漏、错现象发生。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的开展,给广大残疾儿童家庭带来了福音,进一步推动了残疾人康复工作。但从近几年我市实施来看,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问题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残疾人事业基础发展不平衡
我市残疾人工作由于受政治经济、地理及重视程度等因素的影响,基本可分为三类。一类是较好的,这样的县区经济基础好,当地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县级残联领导班子健全且工作积极性高,乡镇残联理事长和村级残协专职委员大多数有一定文化水平,且熟悉掌握管辖范围内残疾人基本情况,经费较充足,阵地建设较好,能坚持常年开展残疾人相关业务,并能创新思路开展工作,项目开展得心应手。二类是一般的,县级残联领导班子健全但积极性不高,乡镇残联理事长大多数由乡镇民政办主任兼任,业务人员不多,经费投入也少,但上级下达的工作指标任务能够完成。三类是较差的,这样的地区经济条件较差,党委、政府领导只重经济建设轻残疾人事业,对残疾人工作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县级残联领导班子虽健全,但乡镇残联工作由乡镇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负责,实际也无专职工作人员,项目工作难以落实或不能完成指标任务。
(二)残疾儿童在训情况缺乏稳定
从近几年项目开展看,存在残疾儿童在训情况不稳定现象,虽然各级残联不定期开展实名制核查,但在外省或外市训练的儿童情况难以掌握。据部分放弃治疗的儿童家长和定点机构老师反映,其放弃治疗的主要原因:一是儿童陪护成本高。目前,残疾儿童参加康复训练,都需要家长全天候陪护。由于绝大多数贫困残疾儿童居住在农村,陪护时不仅要花大量车旅费,而且房租费、餐饮费开支也不小,往往陪护人员还是家里的主要劳动力。加上康复期间有时又是农忙时期,陪护成本大,导致收入减少,致使家庭更加贫困。造成很多家长不得不放弃对孩子的抢救性康复治疗。二是家长期望值过高。由于部分残疾儿童家长错误理解为通过康复训练就可以和正常孩子一样,但实际看,训练效果不明显或成效慢,如果家庭又有新生儿,就出现放弃治疗现象。
三、几点启示与思考
没有残疾人的小康,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全面小康。保障和改善残疾人民生,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共同富裕、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必然要求。
(一)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筛查需要建立长效机制
儿童期的残疾康复比成年残疾人康复效果更明显、更易于康复,近年来,部分县区按照早筛查、早诊断、早治疗的理念,实施残疾儿童的康复,取得了一定的成果,同时也受到残疾儿童家庭的认可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随着项目的深入开展,救助基数大,涉及的工作组织多,人员配备问题,筛查资金问题等方面均有所显现,对合理组织实施的要求更高,因此需要建立健全对残疾儿童筛查和转介安置的长效机制,从源头抓起,落实筛查专项资金,确定相关工作流程,进一步加大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和资源共享力度,建立残疾儿童发现随报制度,发现患儿及时上报,并提供转介服务,实现残疾筛查、诊断、转介及康复等系列工作的无缝对接。
(二)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质量需要深层次的管理
实施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各级残联代表政府承担这一职责,作为残联来说,一方面争取政府的购买资金,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做好项目开展;同时也需要对定点康复机构进行规范指导,服务规范化才能争取到政府购买。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定点机构作为直接为残疾儿童服务的场所,承担着为残疾儿童提供医疗、康复、教育、职业、社会等康复训练与服务工作。残疾儿童康复训练效果是机构教学质量的集中体现,如果把对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算作一个投资的话,它的收益率无疑是很高的,而如果在实施控制上,我们把握住角度就会收到更大的回报。因此,加强质量评估是对机构规范管理的重中之重,也是落实项目绩效考核的关键,针对目前康复质量主要由本机构老师对在训儿童进行评估的现状,发挥由专业人员组成的康复评估组作用至关重要,通过专业评估和一系列规范的管理制度,必将为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的进一步实施带来更多、更好的投资效益。 (作者系市残联副理事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