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力守护网络净土——网络犯罪的特点、成因及应对措施
汪浩
2014年至2016年8月,六安市检察机关共受理移送审查逮捕涉及利用网络犯罪案件25件46人,其中2014年至2015年13件21人,2016年1月至8月12件25人,网络犯罪案件总体呈上升趋势。
从近3年的统计数据来看,网络犯罪主要有以下特点:一是涉及的罪名种类多,涉及面广。近3年移送的网络犯罪案件中,所涉罪名有9种,范围较广,包括利用“伪基站”发送诈骗短信、利用QQ平台散播不雅照、通过QQ、陌陌等平台出售需经国家特许经营的香烟等。二是涉案人员众多,涉及地域广。如一起利用微信平台买卖枪支案中,涉及到大量的上下线,其中上线4人,下线47人,涉及到14个省份24个地区。三是诈骗类犯罪居多,诈骗手段多样。在近3年移送的网络犯罪案件中,诈骗类犯罪14件33人,件数占56%,人数占71%。其中有撒网式诈骗、亲情式诈骗等等。四是侦破和取证难度大。很多案件涉及到电子证据的获取、固定和转化等工作,而现场能获取的物证书证少,给侦破工作带来困难。五是犯罪数额大,社会危害严重。有的受害人倾家荡产,情绪激愤,严重影响社会稳定。如一利用网络平台集资诈骗案,注册会员有1300多名,行骗人共非法吸收公众存款3000多万元。
之所以网络犯罪案件近年来呈上升趋势,一是因为犯罪成本低,有的犯罪分子通过“伪基站”发送数十万条短信,而“伪基站”设备价格低且容易获得,木马病毒软件更是容易获取;有的利用微信、陌陌等平台实施犯罪活动,根本就不需要成本。二是相关部门对网络服务商监管不力,网络服务商行业自律缺失,大多数服务商几乎不会核实客户的真实身份和建站的目的,使类似于钓鱼网站横行,为网络诈骗提供了实施的平台。三是部分网民的自我防范意识弱,有的轻信对方身份,有的网民为获得高额回报,轻信虚假宣传,对具有诱惑力的信息缺乏分辨力等,这些都是网络犯罪能够得逞的主要原因。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互联网上可以被利用来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功能越来越多、越来越复杂,网络犯罪给社会带来的危害愈发严重。作为检察机关,应积极结合普法宣传活动,讲解预防网络犯罪的知识,特别是网络诈骗常用的手段等,提高群众的识别能力和防范意识。同时,应针对监管不力,行业自律缺失等问题,及时向工信、工商等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加强对网络犯罪的有效监管,对利用网络发布贩卖毒品、买卖枪支、出售假烟等方面的信息进行技术过滤,针对诈骗电话和诈骗短信采取更加完善的技术防控手段,防止有害网络信息的肆意蔓延。在此基础上,检察机关应加强与公安、工信、工商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联动管理机制。由于网络犯罪比一般犯罪具有侦破和取证难度大等特点,检察机关的侦监部门对于重大网络犯罪案件应适时介入,引导公安机关依法全面客观收集固定证据,符合逮捕条件的应及时批准逮捕。对办案中发现的管理漏洞和存在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检察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