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江宏盼 记者 谢菊莲)今年以来,我市对全市36个老旧小区实施整治改造,涉及4县3区,共计26132户,改造建筑面积280.79万平方米,投资估算19584万元。截至10月底,全市老旧小区整治改造年度目标任务完成率已达70%以上。
为了改善老旧小区居民住家环境,近年来,我市按照“保障基本生活、居民参与、先急后缓、建管并举”的原则,印发了《关于加强城市老旧小区整治改造工程质量安全的通知》,对老旧小区工程质量进行全面要求。压实质量管控责任主体,明确项目业主单位(街道办事处)作为质量监管责任主体,聘请工程监理公司负责质量监管,市、区两级工程质量监督单位代表政府负责项目质量监管。实施网络质量管控,建立老旧小区工程群,随时发现质量问题,随时责令整改,做到全程管控。坚持定期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开展老旧小区工程质量督查,并在市住建委网站发布检查结果,接受全社会监督,同时鼓励业主参与质量监管,每个项目选择3-5个懂工程业务的居民组成质量监管小组,全程参与质量监管。严格竣工质量验收,明确区级质量监督机构组织竣工验收,市住房城乡建委组织综合验收,质量不合格项目一律不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