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质监部门约谈城区电商规范“双十一”经营行为

  本报讯(宋胜华 记者 张玉)“双十一”来临之际,为了提高我市城区网络经营主体遵守网络交易相关法律法规的意识,规范网络经营行为等,11月8日下午,市工商质监局召开城区网络商品经营主体代表座谈会,来自金安、裕安和开发区20多家电商企业负责人和相关人员参加会议。

  据悉,来自金安、裕安和开发区20多家电商企业负责人和相关人员学习了《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市工商质监局网监科相关负责人还向他们重点解读了《网络交易管理办法》中“网络商品经营者和有关服务经营者的义务”、“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等主要内容。此外,还提醒电商企业在经营中应该注意哪些问题,分析了目前我市电商企业在日常经营中普遍存在的亮证亮标、广告用语不规范,虚假(夸大)宣传、商品质量、商标侵权等问题和改进意见以及在应对职业打假人,维护自身权益中的注意事项;结合近年来查办受理的网络交易投诉举报案件实际,就电商企业在加强网站(店)页面整改,杜绝被重复投诉举报的现象发生提出了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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