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创新超计划用水“小额定借”缴费模式

  本报讯(记者 刘扬)为进一步提高水资源利用率,加强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的管理工作,今年2月,我市出台了《六安市城市行业用水定额(试行)》和《六安市城市超计划用水加价收费实施细则》,强化对单位用户计划与定额的管理。

  根据相关规定,我市对中心城区范围内年取水量6000m3以上和所有取用自备水的用水户纳入计划管理,实行年度下达、季度用水考核和定期报送表的管理机制,对超计划的用水单位实行加价收费。为加强对重点用水单位管理,将年取水量5万吨以上的高耗水用户和年用水量1万吨以上47家企业(单位)特种行业用户纳入用水单位重点监控名录,通过采取定期报送用水情况季报表,开展水平衡测试和对全市报有计划用水户及特种行业用水户统一安装远传电磁水表等方式进行监控,实现监管全覆盖,连续6个月超计划用水50%以上的,超过部分按标准水资源费的5倍收费,并可以采取限制供水措施。

  同时,为提高超计划加价收费的执行效率,我市还创新工作方法,大力推行超计划用水“小额定借”缴费模式,执收单位、计划用水户、开户银行三方签订托收协议,将计划加价收费采取银行直接托收缴纳至非税专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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