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烟专公[2016]第10号
下列人员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违法经营卷烟等行为被我局依法实行先行登记保存,并于2016年10月10日在《皖西日报》第9381期第4版告知拟对当事人做出行政处罚决定,现告知期限届满,我局已正式做出行政处罚决定,限下列人员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我局领取行政处罚决定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当事人 先行登记保
存通知书号
潘升玉 3000075
张 伟 3000507
张登林 3000493
田玉凤 3000495
石运胜 3000472
汪 艳 3000508
刘大荣 3000509
余从菊 3000473
当事人如对处罚决定不服,可在领取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六安市烟草专卖局申请复议或者在领取之日起15日内直接向霍山县人民法院起诉。
下列人员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及其实施条例、《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违法运输、收购、储存、销售走私、假冒及其它违法卷烟,被我局依法实行先行登记保存,现拟做出没收、罚款等行政处罚的决定。限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我局陈述、辩解或要求听证,逾期则丧失申辩权,我局将依法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当事人 先行登记保
存通知书号
徐自祥 3000513
万光荣 3000514
陈照红 3000077
叶阳四 3000512
蒋昌枝 3000080
余世凤 3000517
吴 琴 3000076
代大胜 3000079
吴中勇 3000515
吴玉环 3000516
陈义运 3000078
张 军 3000511
汪克怀 3000519
余本富 3000520
李 琴 3000541
王开琼 3000476
吴承斌 3000543
王业兵 3000544
王远霞 3000547
朱德群 3000545
陈明珍 3000546
刘胜松 3000480
周 燕 3000479
代宗平 3000584
张 锐 3000549
卢世鑫 3000605
高晓琴 3000499
杜德宏 3000498
王远松 3000603
吴胜传 3000601
吴机存 3000604
赵立云 3000602
查成文 3000497
罗运胜 3000583
李 敏 3000582
高 云 3000581
吴怀芳 3000610
姜文宏 3000551
刘益军 30005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