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军
包拯在端州做官时,清正廉明,深受百姓爱戴。端州每年要向朝廷进贡十二块砚台,包公严厉查处地方官增加贡品数量以中饱私囊,贪污腐败的行为,减轻了百姓的负担。“包青天”离任时,端州砚工为表达他们的敬仰,托人送来了一方用黄布裹着的端砚给他。手下人见是一方石砚,并非金银珠宝,便收下了。包公得知情况后,怒斥收受百姓财物的行为,并将端砚抛到江中。包公通过这种近似无情的做法,最终“把端州的东西还给端州人民”。
按说,包大人在端州为官三年,铁面无私,为百姓伸冤报仇,为人民谋福祉。一方砚台乃“办公用品”或者说“文化用品”,不过是地方“一点心意”,留作纪念,实在是小事一桩。犯得着这样的小题大做、不近人情吗?
汉献帝十七年,时苗以孝廉任寿春县令。时苗千里赴任,套上自家喂养的黄牛,从河北平乡,一步一步走到安徽境内寿春任所,寿春的百姓亲切地称他为“黄牛县令”。黄牛县令经常牵着自己的牛帮助农家耕地、种植,把寿春县治理得井井有条。这期间,他带来的黄牛生下了一头小牛犊。“我来时还没有这个牛犊,来寿春后,我家黄牛才生下这个小牛犊,它是吃寿春水草长大的,理应留给寿春的父老乡亲,让它给穷苦百姓出点力。”一年后,时县令因不满曹氏专权,辞官回归,他不顾百姓苦苦劝说,坚持把小牛犊留给寿春人民。
相对于包大人,时苗带走这头小牛犊,更是无可厚非。因为这头小牛犊是时苗家的母牛所生,应是私人财产。可是,时苗不为利益所动,不是自己的东西坚决不要,属于人民的东西坚决不拿。哪怕是仅有点点瓜葛,也不能因为这点点瓜葛,影响了自己的声誉与节操。
包拯,身居高位,一尘不染,连一块砚台都不受。时苗,身为一方县令,洁身自好,连吃他乡水草的牛犊也不带走。“一丝一粒,我之名节;一厘一毫,民之脂膏。”他们都从小处着眼、小节入手,谨遵洁身自律、清廉自守的为官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