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刘为东)为进一步提高检察工作透明度和司法公信力,确保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近年来,舒城县检察院健全公开机制,搭建公开平台,深化公开实效,全力打造“规范、高效、有序、透明”的“阳光检务”新品牌。
构建“五大机制”,强化“阳光检察”组织保障
健全组织领导机制。成立由检察长任组长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关于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的意见(试行)》,出台《关于全面推进检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对公开的内容、方式、手段、程序进行了进一步的明确界定。
建立信息审核机制。按照“谁办理谁审核、谁把关谁负责”的原则,明确由各业务部门人负责案件信息和法律文书的初步审核,案件管理部门负责程序性案件信息和法律文书的发布。
健全风险评估机制。成立检务公开涉检舆情应对小组,加强涉检舆情动态监控,建立预警机制,制定舆情应急预案,认真做好处理应对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完善释法说理机制。制定《关于轻微刑事案件捕前和解工作实施办法》、《关于对不捕、不起诉案件说理工作的实施办法》,建立捕前和解、不捕、不诉释法说理工作机制,做好案件当事人释法说理和情绪疏导工作。
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对各部门检务公开过程中的职责和权限进行划分,对公开内容审批程序进行细化,将检务公开工作纳入日常检务督察和绩效考核范围,考核结果与干部评先评优挂钩。
搭建“五大平台”,丰富“阳光检务”创建内涵
搭建全方位、综合公开平台。在原案管中心基础上统筹新建了“检务公开大厅”,投资50余万元升级改造了200余平方米、设施齐全、集案件管理区、控申接待区、检务服务区和新媒体工作室“三区一室”为一体的综合性公开服务窗口。
畅通多元化、信息反馈平台。在院门户网站和检察专网设立检务公开意见箱和邮箱,在检务公开大厅设立检务公开意见征求箱,放置“满意度测评表”,建立“回执式”执法工作新机制。举办“检察开放日”、“举报宣传周”等活动,向社会通报反馈重大案件办理、重大检察工作部署等情况。
丰富立体式、检务宣传平台。改造升级院门户网站,与最高检“正义网”相连,实现全国检察系统实时互通。与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系统链接,及时公布重大案件侦办信息、生效法律文书。在《舒城宣传》设立检察专栏,开通手机报、微博、微信、新闻客户端为一体的新媒体联盟,实现了由“面对面”公开向“键对键”快捷公开转变。
构建亲民化、服务走访平台。邀请代表委员等参加旁听“观摩庭”、“代表委员议检察”等活动,提升检察机关的透明度。深入乡镇、企业、机关、社区开展走访、矛盾化解、法律宣讲等活动,通过开门接访、主动约访、带案下访、上门回访等形式,打通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建立阶段性、定期通报平台。坚持定期通报机制,每半年召开一次检察工作通报会,向代表委员、特约检察员、群众代表通报检察工作,每年底向乡镇人大主席团通报《检察工作报告》,征求人大代表对检察机关的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