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王丽)近日,霍邱县法院针对当前被执行人故意逃避执行而导致人身强制措施长期不能得到实施的情况,转变执行思路,专门成立由执行局长具体指挥、由年轻执行人员和法警组成的人身强制措施执行组。执行组对内抓业务学习、抓执行现场演练,对外抓被执行人线索收集、抓协调配合。成立伊始,执行组选择工作之外时间,两天采取3次集中行动,司法拘留了两名被执行人。
2014年5月21日,被执行人何某驾驶两轮摩托车将申请执行人周某撞伤,何某负事故主要责任,经司法鉴定,周某因此次交通事故构成10级伤残。后霍邱县法院判决何某赔偿周某医疗费及其他各项费用6万余元。然而被执行人何某具有赔偿能力却拒不履行,申请执行人为此多次到县委和该院上访。由于何某居住的房屋为集体性质不易处置,这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执行的难度。该院分管院长、执行局长多次带领干警前往该村,每次何某均逃之夭夭,案件一度陷入僵局。
霍邱县法院分管院长和执行干警多次召开会议,研究执行的有效途径。并多次与临淮岗公安派出所联系,要求协助执行。8月2日,执行人员获得何某可能在家躲藏的消息,立即分析情况,研究方案。考虑到炎热天气被执行人中午出门的几率较低,执行干警选择在正午时分前往何某所在的村民组,临淮岗派出所派出6名民警协助此次的执行行动,将被执行人何某围堵在家中,成功将其司法拘留。
8月3日,该院人身强制措施执行组利用中午时间,又将另一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曹某司法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