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田宝)我市已进入省级文明城市复检及创建全国文明提名城市迎检阶段。按照户外广告标牌整治实施方案统一部署,近日,市城管局对历史遗留问题——城区户外广告出让路段(大别山路)的灯杆灯箱广告、绿化带单立柱灯箱进行了集中拆除。依法拆除大别山路拍卖路段内的灯杆道旗广告牌89块、绿化带灯箱广告牌30块、扇形道旗广告牌6块。
大别山路广告使用权由我市某广告企业拍卖所得,至2019年1月1日到期。由于协议内广告使用权尚未到期,要强制拆除路段内的广告设施,关系到广告企业的切身利益,企业得到书面拆除通知时,意见较大,反应强烈。为了妥善解决问题,市城管局广告执法支队与该企业进行了座谈,就该企业提出的“有审批文件、合同没有到期”等问题进行了协商。经支队负责人的耐心宣传,该企业负责人认识到我市创建工作正在如火如荼地开展,配合主管部门有序开展户外广告整治工作,势在必行。广告企业在追求经济利益的同时,也应履行社会责任,优化我市广告环境。
市城管局规划(广告)执法支队以争创全国文明城市为目标,按照“全面清理、集中整治、提质减量、规范管理”原则,依法整治各类乱设乱建的户外广告,进一步美化城市道路两侧容貌,净化城市空间,提升城市品位,促进长效管理,确保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户外广告管理工作不失分、多加分、得满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