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黄承发 记者 康家佳)近期,国家、省又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涉企收费政策,市发改委及时调整了《六安市市级涉企收费清单》,调整后的涉企收费清单中行政事业性收费34项,政府性基金8项,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收费40项,政府性保证金(抵押金)7项。
与2015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六安市市级涉企收费清单》相比,行政事业性收费和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收费分别减少4项、21项。其中,行政事业性收费取消收费项目或暂停收费的5项为征地管理费、船舶港务费、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收费、工业产品许可证审查费、出口商品检验检疫费,对小微企业免征费用的5项为土地登记费、房屋登记费、住房交易手续费、环境监测服务费、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降低收费标准的4项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费、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费、计量检定收费和住居类住房交易手续费,预计每年可减轻企业缴费负担8000多万元。
在调整清单的同时,市发改委要求各有关单位严格执行涉企收费清单制度。各收费单位要严格按照调整后的涉企收费清单收费,不得擅自增设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不得将取消和暂停的收费转交由下属单位、社会组织继续收费或变相收取。凡不在清单之列的涉企政府性收费和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收费一律停止执行,切实做到“涉企收费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