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杨秀玲)6月7日,我市召开全市公益广告规范设置工作协调会,对城区主次干道、广场、绿地、车站、河道、桥梁等公共场所的建(构)筑物或空间、交通工具、公共设施上的各类公益广告和标牌标识等进行规范、提档,以达到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测评要求。
据了解,6—8月份,我市将迎来第四届省级文明城市、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的考评验收。针对城区公益广告设置不够规范等问题,相关责任单位将紧紧围绕市文明委重点工作,在车站、码头、商场、宾馆、商业街区、城市社区、广场、公园、风景区等城区公共场所,采用电子显示屏、楼体广告牌、工地围挡、灯箱等合法广告载体,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国梦”、“讲文明树新风”、文明旅游、文明网络、文明交通、文明餐桌、学雷锋志愿服务、遵德守礼、勤俭节约、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好人六安建设、法治六安、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绿色发展、生态六安等主题,由市创城指挥部牵头协调,充分运用好中央、省及各地公益广告作品库,精心制作和策划主题公益广告,并从中遴选公益广告作品供社会媒介发布,做到应设尽设,能设尽设,营造传播社会正能量的浓厚氛围,确保全市公益广告规范设置工作达到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测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