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政策系列宣传之三“4321”新型政银担合作政策
1.“4321”新型政银担合作是地方政府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扩大对企业信贷投放的政策,即将资本补充机制、比例再担保机制、风险分担与补偿机制有机结合,对单户2000万元以下的小微企业和农户贷款担保业务,原保机构、省级再担保机构、银行、地方政府四方按照4∶3∶2∶1比例承担代偿责任。
2.贷款及担保额度:单户融资担保余额一般不超过500万元、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
3.年化担保费率不超过1.5%。
4.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新发生的单户在保余额500万元以下融资担保业务全部纳入“4321”政银担合作试点。
5.申报流程:有贷款需求的企业向市或县区合作银行、政策性担保公司申请贷款及贷款担保。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金融支持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的意见》(皖政〔2015〕87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皖政办〔2015〕37号)、《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金融支持服务调结构转方式促升级的实施意见》(六政〔2016〕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