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重点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率43.8%提醒:劳动者应加强自我防护
本报讯(记者 李珊珊)“重点职业病监测范围覆盖全市,今年截至目前,全市共开展职业健康检查1038人,查出职业禁忌症39人……”日前,记者从我市第14个《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中获悉,目前我市生产企业涵盖了20多个行业,由于相关知识的缺失,导致很多劳动者不能很好的维护自己的健康权益。
“职业病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接触粉尘、噪声、高温、振动、辐射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引起的疾病,严重者会危及生命。”从市卫计委反馈的信息来看,目前我市生产企业涵盖了采矿、机械、纺织、建材、化工、医药、食品加工等20多个行业,职业性有害因素广泛存在。2015年以来,我市全面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与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工作,2015年,收集的重点职业病职业健康检查个案卡1312张,涵盖煤尘、矽尘、噪声、苯;收集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表1952家,其中存在7+3(甲醛、二甲基甲酰胺、电焊烟尘)种重点职业病危害的企业有854家,重点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覆盖率达到43.8%。
不过,由于相关知识的缺失,导致不少劳动者不能很好的维护自己的健康权益。据悉,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企业、单位,应为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职工建立健康体检档案。从事接触粉尘、化工等存有职业病危害因素岗位的劳动者,如果在其健康体检中发现健康问题,可向诊断机构申请诊断,若对诊断机构出具的诊断结果有异议,还可向所在地的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职业病鉴定。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劳动者可以在用人单位所在地、本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目前,我市现有职业病诊断机构两家,分别为市人民医院和市中医院,负责为劳动者提供健康体检、职业病诊断等。而职业病鉴定则分为市级、省级两级,若劳动者对诊断机构出具的诊断结果有异议,可向本市职业病鉴定办公室申请鉴定。若还有异议,可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再次鉴定。
在此也提醒大家,为切实保护劳动者健康权益,减少职业病的发生,用人单位应当采取多样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为劳动者提供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此外,应注意及早安排疑似职业病的职工去医院检查。职工得了职业病,用人单位要安排治疗、康复和定期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