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文斌)近年来,市地税系统强化组织领导,密切协作配合,加大征缴力度,2015年共征收残保金1326万元,同比增长12.2%,为我市残障人事业发展提供了有力资金保障,为改善残疾人生活状况和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强化责任意识,加强组织领导。市地税局高度重视残保金的征缴工作,做到常议常抓,及时解决在征收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在日常征管和业务培训中,注重教育全体干部职工深刻理解征收残保金的重要意义,牢固树立地税机关就是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主体的观念。
坚持税费并重,同管同查同服务。市地税局正确把握收税与收费的关系,坚持税费并重的思路不动摇,按照“同管理、同检查、同服务”的要求,把残保金征缴工作和税收日常管理、税收检查、纳税服务有机结合起来,细化工作流程,认真安排部署,做好残保金的征收管理工作。
优化征缴服务,提升征管水平。该局通过地税网站、办税服务厅电子滚动大屏、12366纳税服务热线等媒介,向企业广泛宣传残保金征收政策,并不定期印制发放宣传资料;针对缴费大户和困难企业逐户开展走访座谈,做好一对一宣传、解释工作,让更多的人了解、熟悉和掌握缴纳残保金的重要意义和具体政策,提高缴纳单位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提升服务质量,市地税局以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为宗旨,严格要求每一位征收人员提升服务品质,在征收过程中做到热情服务,有问必答,及时快捷地做好日常征缴、催缴、审核和清欠等工作,杜绝漏征漏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