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姚迪)4月14日中午12时左右,霍山县公安局漫水河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在漫水河镇老街附近有人跳河轻生。正在吃饭的民警立即放下手中碗筷,同时联系两名水性好的群众一起,火速赶赴现场进行营救。
民警到达现场后,只见一个小姑娘在水中挣扎。所幸河水不深,女孩很快就被营救上岸,并立即送往漫水河镇卫生院检查身体情况。待医生告知该女孩无生命危险时,民警和闻讯赶来的女孩的母亲都松了一口气。
在民警的耐心安抚劝导下,该女孩情绪逐渐稳定。原来,该女孩是漫水河中心学校学生张某,从小自尊心比较强,父亲远在上海打工,家中还有一个5岁的弟弟,只有其母亲在家照料他们姐弟和一个80多岁的婆婆,平时和父母沟通较少。最近,张某与同班同学发生矛盾,找不到人倾诉,向母亲提出转学的想法,但被母亲否定了。张某一时想不开,于前一天晚上在家中准备割腕自杀,怕被母亲发现,只是用铅笔刀将手腕划破了皮。当天上午,张某在班级再次与同学发生争执,放学回家途中经过河边时,又生气又难过,觉得没人关心自己,再次萌发轻生念头,于是跳河轻生。幸亏路人发现及时,报了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