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讯(桂鹏)2016年3月28日中午,舒城县公安局杭埠所接到张某报警称:在杭埠镇六圩村有人在打架并导致人员受伤。民警接警后立即出警,到达现场后,经了解,张某与王某鹏因土地问题发生矛盾纠纷,在争吵中双方动手打架,双方身体均有不同程度的受伤。在接下来调查询问中,对于双方的伤情,双方均指认是对方的过错,是对方殴打自己,两人各执一词,无法确认案件的真相。
为了能及时查清案情,民警立即对周边住户进行走访调查,由于双方打架在午间,很多人在家没有到现场,而有的群众怕得罪人,看到了也不愿说。正当民警苦愁没有证据的时候,发现在案件现场不远处一家超市有监控视频,民警立即调取监控视频,通过视频发现,张某在大马路上与王某鹏争吵,在争吵中张某一拳打在王某鹏的头部,王某鹏被打后倒在地上,而张某因为用力过猛自己摔倒在地上,造成其手部受伤,案件事实真相大白。看到监控视频后,张某也羞于自己在讲假话,不再为自己无责辩护。2016年3月29日下午,双方来到派出所,希望公安机关能够调解处理此事。民警对双方的违法行为进行了训诫,特别对张某作虚假证言进行了严厉的批评,经过两个小时的调解,双方达成一致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