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苏成玉 记者 储勇)近年来,我市在做好劳动用工基础性管理的同时,出台了一系列措施,切实加大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劳动用工管理力度,有力地维护了劳动关系的和谐与稳定。
切实规范商业零售企业劳动用工。出台了《六安市商业零售企业劳动用工管理办法》,为规范商业零售企业劳动用工提供明确的政策依据。同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全市商业零售企业劳动用工总体和谐稳定。目前,全市商业零售企业劳动合同签订与社会保险参保缴费率明显提高。
加大对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的管理力度。出台了《六安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工作人员管理办法》,从劳动关系、工资福利待遇、社会保险等方面进行规范。目前,市直机关事业单位聘用的1000多名编外人员全部签订了劳动合同并按规定进行劳动用工备案,全部参保并按时足额缴费,且建立了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
依法规范劳务派遣用工。在依法实施劳务派遣行政许可,采取“一户一档”制管理的同时,依法规范劳务派遣用工,逐步将劳务派遣限制在临时性、辅助性和替代性岗位。通过加大宣传与引导、监督与检查、依法规范与行业自律相结合等方式方法,有效降低了我市劳务派遣用工比例,切实维护被派遣劳动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