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杨子)3月23日,我市召开推进城镇医疗保险体系建设、构建和谐医保工作新闻发布会,发布了我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体系建设、待遇保障、监管和基金运行等情况。
据介绍,我市自2000年正式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2007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作为省、市民生工程项目开始实施。截至2015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35万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84万人,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实现了对城镇人群的全覆盖。具有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卡也已广泛发行,参保人员持卡就医将更加方便、快捷。目前,参保人员就医、购药可在市内272家定点医疗机构和421家定点零售药店直接划卡结算,实现了全市的“漫游”无障碍。我市还在全省率先建立了医保医师制度,明确了医保医师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将医保管理从医疗机构延伸到医生个人。另外,我市虽然经济欠发达,但医保基金运行较稳健,保障待遇在省内居于中等偏上水平:已建立了住院以外的普惠制待遇,基本医疗住院待遇水平稳中有升,特殊医疗需求保障有效,建立了保底报销制度以及加大了灾难性医疗支出保障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