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方绪敏 记者 鲁艳艳)3月21日15时30分左右,在济广高速公路六安西收费站,正在开展“守护平安-春季行动”的市交警高速四大队民警水九超、王军发现一辆未悬挂号牌的重型货车“踉踉跄跄”不敢上前,于是民警上前检查。
在检查的过程中,民警发现该货车没有取得机动车号牌,在进一步检查车辆保险标志时,细心的民警又发现,保险标志与车架号不符。通过专网查询,确认该车辆使用了其他车辆的保险标志。当民警告知驾驶员贡某机动车未悬挂号牌、使用其他车辆机动车保险标志两项违法行为时,贡某开始“发火”了,威胁民警称背后有人,要投诉民警,让民警下岗。面对驾驶员贡某的威胁,民警在批评教育后,向其说明利害关系和违法的危害后果,最终按照法律规定,机动车未悬挂号牌,给予贡某驾驶证记12分,罚款200元;使用其他机动车保险标志,给予其罚款4000元的行政处罚。在询问时,贡某表示自己是霍邱长集人,承认车辆是新买的,没有临时号牌,保险标志是朋友车的,起初想蒙混过关,没想到被查。在得知自己的A2证将会被降级,驾驶员贡某后悔不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