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 勇
对农民工来讲,在家乡就业,也许收入会少一点,但是好处显而易见:减少过年过节期间的奔波之苦;方便照料老人和子女,化解老人与孩子的留守之痛;与漂泊异乡相比,更有归属感。因此,对眼下不少农民工渴望的在家乡“稳定”不难理解。从社会层面来看,农民工返乡就业,对消除留守儿童、留守老人等社会问题,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作用。但是,该如何帮助他们实现“稳定”的愿望呢?
笔者认为,农村劳动力之所以要背井离乡进城务工,其主要原因在于谋求更高的收入。但是“上有老、下有小”,强度大、风险高、保障少的现状使得他们产生了“落叶归根”愿望。无论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战略目标看,还是从“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人民”的现实需要看,都有充分的理由改变他们在外漂泊的境遇,帮助他们实现“稳定”的愿望。
对此,一方面本地企业要拿出留人的诚意,给返乡人员提供具有竞争力的薪酬待遇,创造良好的劳动环境。如果留人不留心,造成薪酬待遇差、就业环境不好等因素,只会让他们再度放下年迈的老人与年幼的孩子“东南飞”。用工企业在营造良好工作环境的同时,还应给给返乡人员充分的发展空间,让他们对薪酬福利、劳动环境满意,同时感觉自己被尊重、有前途。只有这样,他们才会产生深深的归属感。
另一方面,政府及相关部门要为农民工就业牵线搭桥,了解农民工需要什么岗位,企业需要什么样的人才,提供订单式服务。对于缺少技术的农民工,应组织开展技能培训,提高他们的就业技能。同时还应帮助有技能的人不断提升技能,让他们适应就业市场竞争,让农民工实现稳定就业、高质量就业。此外,要解决好务工人员住房、子女入学等难点问题,免除他们的后顾之忧。
人们常说,事业留人、待遇留人、感情留人。如果企业给返乡人员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政府及相关部门帮助他们解决了后顾之忧,农民工为何还要“舍近求远”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