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经怀杰 记者 单姗)为缓解老龄化进程日趋加快带来的社会问题,在全社会营造出敬老、养老、助老的良好氛围,我市采取多种措施,做好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促进老龄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增加老年人社会福利。市、县(区)成立养老服务指导中心,街道(乡镇)成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四级服务网络初步形成。实施政府为生活困难老人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打造市12343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实施普惠制高龄津贴,实施银龄安康行动。
加大养老保障和救助力度,保证老年人的基本生活。“十二五”期间,我市城乡基本养老保险实现全覆盖,连续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月人均养老金由2011年1063元增加至2015年的1753元,增长65%。2011年以来,五保供养和城乡低保补助标准按每年10%以上增长,低保政策向老年人倾斜,五保供养标准逐步提高。
加强医疗保障和卫生保健服务,改善老年人的医疗卫生条件。通过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保障老年人的基本医疗需要,城镇职工、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全覆盖。
形成老年人权益保障组织网络,加强司法保护和法律服务工作,保障老年人的诉讼权利。“十二五”期间,全市各级老龄组织接待老年人来信来访4318次,做到件件有回复。各级法院开通“绿色通道”,对老年人因赡养费、扶养费等老年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提起的诉讼案件,予以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
同时,落实老年人优待政策,推动老年人共享社会发展成果;注重宣传贯彻老年法规,营造敬老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