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邱阳服装有限公司:
你公司员工屠大玲在工作中受伤,被相关部门认定为工伤十级,申请人提起仲裁申请,本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第(四)项、第(五)项之规定作出受理决定,并于2016年1月22日公开开庭审理,现已审理终结。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16)霍劳人仲裁字156号裁决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你公司如不服本裁决,可以自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未提起诉讼的,本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霍邱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