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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持反腐高压态势。过去的一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纪律审查力度进一步加大。市纪委自办、领办案件51件,移送司法机关19人,重点查处了刘明忠、黄道甫等一批严重违纪案件,毛坦厂镇浸堰村村干部贪污220万元等一批损害群众利益的典型案件。配合协助省纪委查处六安金领欢乐世界相关案件,挽回经济损失6.5亿元,增强了人民群众对正风反腐的信心。注重发挥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的职能作用,加强纪检监察、法院、检察院、公安、审计等部门的协调配合。2015年,各成员单位相互移送案件线索14件、案件12起、通报案件调查情况1起。认真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紧紧围绕“六大纪律”,积极转变执纪理念和执纪方式,在霍山县开展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专项行动,截至目前,先后有198名党员主动向组织说清问题,排查问题线索206件,立案77件,给予党纪轻处分46人,党纪重处分、调整职务7人,开除党籍并移送司法机关6人。
狠抓三转落实,大胆创新纪检监察工作
以“瘦身”促“强身”,以“减负”带“增力”。深入推进”三转“,聚焦主业主责,精简议事协调机构,并按要求全面退出效能办、经保办等与纪检监察业务无直接关系的办公室。完善派驻纪检机构统一管理,新设立7家综合派驻机构,将市直学校和医院兼职纪委书记调整为专职纪委书记,扎实推进派驻监督全覆盖,使派驻机构成为“常驻不走的巡查组”。稳步推进金寨、霍邱、霍山的县级纪检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改革后,试点县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同比平均增长51.3%,党政纪处理人数同比平均增长45.8%,监督实效进一步显现。
善于抓早抓小,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探索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前移监督执纪关口,坚持严管厚爱、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对苗头性问题及时约谈、函询,开展各类谈话3000余人次、函询82人次,取得了良好的预警防范效果。
加强党内监督,发挥巡查利剑作用。
市委高度重视巡查工作,把巡查作为加强党内监督、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利器,率先在全省启动市委巡查工作,成立市委巡查工作领导小组,设置了市委巡查办(巡视联络办)和巡查组,制订出台《中共六安市委巡查工作办法(试行)》等相关配套制度,确保依纪依规开展巡查工作。建立了市委常委会定期研究巡查工作、市委“五人小组”听取巡查情况汇报的工作机制,市委常委会先后3次,市委“五人小组”会议两次专题听取巡查情况汇报,研究巡查成果运用。坚持队伍建设、工作推动和成果运用一体化,着力构建市县联动工作机制,形成全市巡查工作上下呼应的“一盘棋”格局。
见人见事,剑指问题。自巡查工作开展以来,我市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这个中心,突出“两个责任”,强化“四个着力”,把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作为主要任务,着力提升监督实效。截至2015年底,市县两级开展了多轮巡查,共对15个市直单位、49个县(区)直单位,70个乡镇开展巡查,发现各类问题993个,移送问题线索301件,立案审查136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63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3人,有效发挥了巡查监督利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