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讯(徐守松)去年以来,霍邱县对村级组织承担的各项事务进行全面梳理,按照政策规定逐项明确工作流程,建立村级权力运行清单,确保村级组织规范办事,着力把村级组织的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细化权力运行内容,把“人、财、物”作为规范村级权力运行的重点,在村级决策、工程建设、“三资”管理、社会保障等方面,设定11大类34条具体事项流程,涵盖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村民自治、村级社会事业等3大领域。明确权力运行要求,将“四议两公开”工作法作为规范村级权力的根本制度,规定实施涉及集体和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必须经过村党组织提议、村“两委”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或村民会议决议,做到决策过程公开、实施结果公开。强化权力运行保障,将“34条”权力运行清单印制成小册子,发放到每位村干部和部分群众手中,并在政府网站等政务平台公开,广泛接受群众监督;配套出台《霍邱县治理村干部“庸懒散奢贪”行为暂行办法》、《关于规范村干部轮值坐班制度的通知》,采取明查暗访等方式,督促村级落实,对违反权力运行清单的行为严肃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