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王璐)唐诗有云“春种一粒粟、秋收万颗子”,但是对于张大妈来说,前一年种下的罂粟,却给她带来了有期徒刑和罚金。
2013年张大妈在给别人栽秧时,要到罂粟秧,老人说可以治老年人心口疼,张大妈的母亲有心口疼的毛病。回家后她就把两棵秧栽在院墙外面,后来她就到外地去了。之后听别人说她栽的两棵罂粟开花结果了,张大妈没回去收葫芦子,结的葫芦子2014年春天就在那块地发了一大片。春天她听别人讲去年种的罂粟长了好多出来,就去看长的情况,看到那块地长了很多幼苗出来,她拔了一些幼苗回家喂小鸡,还有一些幼苗没有及时清除长在地里。2014年4月29日派出所民警执勤巡逻时发现这片罂粟,现场铲除清点罂粟共计1011株,后张大妈自首并被提起公诉。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非法种植罂粟,数量较大,其行为构成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鉴于案发后被告人张某自动投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自首,依法予以从轻处罚。故一审判处张大妈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罚金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