裕安区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上,经郑等代表针对农村中小学和幼儿园校车管理混乱,存在较大安全隐患,严重威胁学生安全等问题,提出“关于加强农村中小学幼儿园上、下学乘车安全工作的建议”。
区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为进一步摸清全区校车监管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多次组织调研组分赴各乡镇中小学校和部分幼儿园对校车安全问题进行了调研。调研组认为由于教育布局的调整,农村中小学校学生上学路途相对较远,大部分学生家长外出务工,不能亲自接送,导致很多学生家长都与当地的私人车主私自签定接送协议。调研组发现很多私人车主为了经济利益,所使用车辆往往比较破旧,接送学生时存在超载、超速等现象,驾驶员安全意识比较淡薄,不注重行车安全,一旦出现交通事故,后果不堪设想,建议政府应加强对农村中小学接送学生车辆的管理,制订统一标准,确定具体管理部门,明确相关责任,确保校车安全。
区人大常委会将代表建议和调研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理后交由政府进行办理。由于区政府在交办建议时没有充分考虑建议内容所涉及单位,将该建议交由教育局一个部门进行办理,致使当年7月份常委会对建议办理情况进行督查时,该建议仍然没有办理,提出此建议的代表对此意见很大。常委会了解情况后,召开专门会议对该情况进行了通报,要求政府结合实际情况,组织相关责任单位联合办理,给代表一个满意的答复。
区政府高度重视,迅速召集区教育、安监、公安、交警和交通等部门和单位进行会商,结合各部门职责,联合出台了《裕安区校车安全管理暂行规定》,并采取三项措施,强化校车监管。一是加强日常监管。设立校车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专门负责全区校车安全监管工作。明确教育、安监、公安、交通等区直部门、乡镇政府、中心学校职责,形成三位一体的校车安全日常监督管理体系。二是加强源头治理。严格校车准入制度,对全区中小学校使用校车情况进行全面摸排登记,建立档案,实行跟踪管理。加强对校车车主安全教育,定期开展培训,实行末位淘汰,增强其安全意识,提高校车安全系数。三是强化社会监督。进一步扩大校车安全监管面,由教育局负责,通过发放告知书、召开专题会、播放警示片等形式,进一步增强学生及其家长的交通安全意识,教育和引导学生拒绝乘坐不规范的校车。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群众举报,凡是涉及校车安全问题,有一件查一件,一经查实,从严从快处理到位。
经过相关部门的监管,全区农村中小学和幼儿园校车车容车貌明显改善,校车司机安全意识明显提高,校车安全问题得到有效治理,家长及代表对此非常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