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徽商精神”征文活动的 公 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积极挖掘优秀传统文化思想价值,弘扬中华传统美德,进一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凝聚建设幸福六安的正能量,根据省委宣传部《关于印发“徽商精神”讨论活动方案的通知》(皖宣明电[2015]109号)要求,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徽商精神”征文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文时间。2015年12月下旬—2016年2月上旬,市“徽商精神”征文活动工作小组面向社会各界征集作品。

  二、征文要求。社会各界可紧紧围绕“徽商精神”认真撰写征文并随时上报,题材可以是有关“徽商精神”的表述语、评论、言论、论文等,征文字数控制在1000字左右,征文邮编(laxwk3379907@163.com)。

  三、征文评选。“徽商精神”征文活动工作小组将对上报征文及时进行初评,并推荐上报省委宣传部,同时将初评优秀作品在市直各媒体上刊发(播)。

  2016年2月中旬,市“徽商精神”征文活动工作小组将组织评委会对本次征文作品进行终评,评出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二名、三等奖三名。市“徽商精神”征文活动工作小组将对获奖作品给予奖励。

  中共六安市委宣传部

  2015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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