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机关本月底完成公车改革

  本报讯(记者 康家佳)12月24日,记者从全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动员会上获悉,《六安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正式出台,并于12月24日实施。市直机关本月底完成车改工作,县区2016年1月底完成车改工作。

  《六安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中指出,各级党政机关保留的公务用车数,要在确保节支率不低于7%的前提下,实行总量控制,按照只减不增的原则,合理保留全市公务用车数量。为加强保留车辆的统一管理,本着资源综合利用最大化原则,组建保留公务用车服务平台,整合用车需求,采取市场化运作的模式,为党政机关及单位公务出行提供保障。

  根据整体节支率测算,我市执行不高于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交通补贴130%的标准,全市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公务交通补贴层级分为正厅级、副厅级、正处级、副处级、正科级、副科级、科员及以下七档执行,每月补贴标准分别为1690元、1600元、1040元、970元、650元、600元、550元。

  与此同时,《六安市市直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六安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涉改车辆处置办法》、《六安市执法执勤用车制度改革办法》、《六安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司勤人员安置指导意见》也正式出台并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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