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陆 钟)为严格规范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市重点局坚持“四制”管理,抓好工程建设,着力打造优质精品工程。
廉政承诺制。工程开工前,项目办主任以及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在签订工程合同的同时签订《廉政承诺书》,坚持廉洁自律。工程建设管理过程中,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项目责任制。严格落实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终身责任制,对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在项目开工前分别签订责任承诺书,在工程设计使用年限内,承担相应的质量终身责任。
跟踪负责制。市重点局要求,从项目设计、预算编制、工程招标、施工放线、工程开工、环境协调、工程款拨付、变更签证到竣工验收移交等,项目责任领导和项目办主任对分管和联系项目全程跟踪服务、全面负责。违约追究制。对设计、勘察、代理等服务单位服务质量和效果跟踪督查,发现偏差较多的给予处罚。对代理单位实行年度考核,年度记分最后1名的,暂停其代理重点工程业务1年时间;对预算超时、预算误差率较大的,暂停其3个月业务。对施工和监理单位不定期巡查,发现违约行为,下发违约通知书并予以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