涂满祖
建立医疗纠纷人民调解机制符合时代要求,符合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加强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是寿县在深化医疗体制改革、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的新形势下,拓展百姓诉求渠道、维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的创新性社会管理实践活动。
把解决医患纠纷作为促进社会管理的战略性任务来抓
随着寿县经济、社会、文化等各项事业的快速发展,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医疗服务需求与医疗服务能力、医疗保障水平的矛盾日益突出,人民群众对疾病的诊治期望与医学技术的客观局限性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人民群众依法维权的意识不断增强,因医疗产生的医患纠纷呈频发态势,严重影响了医疗秩序,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
寿县医调委是整合医学专家、法律专家、公安、司法、政协委员和保险公司代表等社会各界的相关优势资源而组建,将医疗损害的技术鉴定,赔偿处理的法律建议及保险理赔等过程整合为一体,成功的调解了几百起案件,提高了医疗纠纷的处理效率,增强了医疗纠纷处理的公信力。今年以来,寿县平稳调处各类医疗纠纷案件62起,其中重大死亡案件12起,打击“医闹”两起,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位一体”化解矛盾纠纷的优势,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有效预防、及时化解,切实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
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医疗秩序,是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的重要内容。很多医疗纠纷就是由于医患地位不对等、医疗信息不对称、相互不信任引发的,加强医患沟通,可以有效解决这一难题,从而避免不必要的医疗纠纷。因此,寿县在开展医调工作时,要求凡涉及患者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的重大诊疗决定前,与患者及其家属开展平等、深入、细致的交流与沟通,在患方充分理解的基础上,尊重患者本人及家属的选择。把医患沟通作为医生重大治疗决定的必经程序,从而用制度保证患者及家属参与诊治全过程。
医疗责任保险是分担医疗风险的有效手段,医疗机构参加医疗责任保险是推动医疗纠纷调解工作的重要环节,对妥善解决医疗纠纷、维护正常的医疗秩序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在全县所有公立医疗机构推行医疗责任保险,并逐步向非公立医疗机构推广。
医疗机构要正确对待患者的合力诉求,耐心细致的做好调解工作,稳定投诉人情绪,防止事态扩大和矛盾升级,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寿县在开展“平安医院”创建活动中,提高了医疗服务质量,密切了医患关系,减少医患矛盾。
医调委作为医患双方独立的“第三方”,在医患纠纷发生后要及时介入,充分发挥自身医学、保险、政协委员、优秀人民调解员等人力资源优势,遵循医疗纠纷社会调解的中立途径,做到公平透明,做到情理法相结合,坚持有理有据,有情操作,讲求人文关怀,充分尊重当事人的知情权、自主权、自决权,引导当事人理性解决纠纷,促进医患双方当事人消除隔阂,切实维护好医患双方特别是患方的合法权益。
协调联动、合力推进,不断提高医疗纠纷社会管理水平
医患矛盾,涉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切实利益。及时化解医疗纠纷,既是一项惠及百姓的民生工作,也是一项实实在在的民心工程,应该及时推广好做法、好典型,把这项务实为民的创新举措扎扎实实地开展下去。
一要进一步加强组织机构建设,提标扩面,拓展功能,打造寿县医调工作“升级版”,要加强联调联动,化解医疗纠纷案,整合各方力量和资源,各司其职,协作配合,依法办事,综合治理。县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工作责任分工,强化协调配合,加大联动协作。尤其公安部门加大了对“医闹”人员的打击力度,对扰乱医疗机构秩序的违法人员按照“一制止、二告知、三带离”的原则,坚决打掉了他们的歪风邪气,对严重“医闹”违法行为首要分子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审判。索赔金额超过一万元的医患纠纷,各医疗机构要与患方前往县医调委进行调解解决。
二要创新医疗考核评价体系,实行常规化的群众满意度考核评价机制,在每个患者诊疗工作完成后,既有患者或家属当场在评价单上对医疗服务满意度及医院软硬环境进行评议,各医疗单位报告工作时,也要上交相应的群众评议单,评议结果作为创建“平安医院”考核的重要依据。
(作者单位:寿县卫计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