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讲点对点 案例面对面——寿县大力推进法治文化建设侧记
本报记者 刘扬
今年9月的一天,寿县某镇一位38岁女子来到县法院,向法官诉求要离婚。在立案庭,法官耐心听完她半个多小时的哭诉后,明白又是一件家暴案件。法院经不公开审理后,依托民三庭专门成立的妇女儿童维权合议庭及时作出人身保护裁定,并将裁定书递送当地派出所:若违反本裁定继续对妻子实施家暴,警方当采取强制措施。该女子丈夫非常震惊:打老婆还真犯法呀!
寿县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尹本毅对此剖析说:“法治观念和意识植入到群众的脑海里,不是一蹴而就的事,很多法律条文对老百姓还是一头雾水。”
为深入实施“六五”普法规划,切实将法律送进千家万户,近年来,寿县创新普法形式,大力推进法治文化建设,把法制道德故事、法律警句等巧妙地融入到小区建设中,把有关法律法规和群众身边发生的典型案例编成话剧、小品在小区演出,把庭审现场放到网上直播,把法律讲堂开办到乡镇村民家里。
寿县检察院有一个由30名检察官组成的“青年检察官法律宣讲团”,这个宣讲团成员年龄均在35岁以下。今年以来,他们深入乡村、机关、社区、学校、企业授课50多场,接受咨询超过2000次,宣讲足迹遍布寿县各个行业,讲课题材丰富,针对性强,专业、生动。该县党校一位教员说:“今年夏天,宣讲团在乡镇干部培训班中讲到职务犯罪的代价时,以八公山乡大泉村原支部书记贪污、挪用公款被判14年为例,还附带细算了政治账、经济账、名誉账、自由账、亲情账和前途账等六笔账,那堂课的内容到现在还被许多人在多个场合提起。”
宣讲团成员专业生动的法律宣讲,使法治理念不断深入人心,在潜移默化中强化了公民法律意识。寿县检察院从以前的“门庭冷落”,到现在讲课的“订单”络绎不绝,不少单位请了再请,青年检察官法律宣讲团成了“香饽饽”。
“法治建设要想取得长效,就必须长期坚持,关键在普法宣传‘实’。”寿县检察院政治处副主任张仁玲说,“这样的‘实’是既要有形式,也要有内容。现在的法制宣传常常是我们看到的一些口号式宣传标语,这让人感到既生硬又不好理解,创新宣传方式很重要。”张仁玲介绍,他们制作的预防职务犯罪的微电影《敲门》通过微信微博和客户端,推送给全县党员干部,点击数超过3万。
在法治文化建设同样坚持做“实”的寿县人民法院,围绕法治文化建设的需要,结合法院审判工作实际,探索高效、务实的法制宣传方式。
83岁的陈某某生育有六子一女共7个孩子。子女中却有不愿尽赡养义务的,致使其他几个子女心理不平衡,导致陈某某生活费、医疗费无人承担,陈某某将7个子女告上法庭。尹本毅说,法院在平常工作中已经注意到了在农村不尽赡养义务的案例较多,赡养纠纷较普遍,为了使更多的群众了解到国家关于赡养老人的法律法规,切实开展普法教育,县法院决定将法庭开到陈某某所在的张李乡时寺村,现场公开开庭审理,并邀请了该乡的部分市、县、乡三级人大代表,乡村干部和群众代表200多人参加旁听。
一位村干部说:“旁听与自己生活息息相关的案件,村民们最直观地学到了法律知识,感受到了法律的威严,这种普法方式收到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益非常好。”
今年5月26日,寿县人民法院巡回法庭在寿春中学体育馆现场公开审理一起容留他人吸食毒品案件。县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县直相关单位分管负责人及寿春中学200多名师生代表旁听了庭审,零距离感受了法律的威严和震慑力。
尹本毅说,寿县法院围绕普法宣传目的和宣传内容,创新法律宣传形式。针对乡村、机关、社区、学校、企业及各类群体的不同情况,有的放矢地开展普法宣传工作,法院与新浪网合作,每天上、下午各直播一次庭审,涉及刑事、民事、行政审判和执行听证方面,通过庭审直播,打通群众了解案情、知晓判决结果的路径,使法制宣传入心入脑,积极推动依法治县和平安寿县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