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桑宏)8月21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明率省人大常委会调研组一行来我市,就大别山区水环境生态补偿机制实施情况进行调研。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朱读稳,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胜,市委常委、副市长周恩龙,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传友陪同调研。
省人大常委会调研组一行来到霍山县,实地调研佛子岭镇污水处理厂、县工业污水处理厂、东淠河生态湿地,了解水资源生态保护、企业日常排污处理、城镇污水处理系统等工作开展情况。并召开专题汇报会,听取我市大别山区水环境生态补偿机制实施情况的汇报。据了解,截至目前,生态补偿资金已累计安排11.68亿元,其中:省财政出资7.14亿元(2014-2019年度),合肥市出资2亿元(2014-2018年度),我市出资2.
54亿元(2014-2019年度)。我市已分七批次下达实施大别山区水环境生态补偿项目308个,总投资16.2亿元。经过建设与保护,我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六大水库水质良好;淠河总干渠水质稳中趋好,连续五年生态补偿指数达标,为合肥等地提供了清洁水源。
李明指出,大别山区水环境生态补偿机制是我省首个省级层面的生态补偿机制,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需要,是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需要。要继续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在安徽视察时提出的“把好山好水保护好,打造生态文明建设安徽样板”指示精神,突出重点,追根溯源,注重源头治理,标本兼治,示范引领,集中财力解决突出的环境问题;要坚持把科学规划作为高水平推进治理的重要支撑,积极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发展生态经济,营造氛围,倡导绿色生活,推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风尚;要加强领导,健全机制,强化监管,推动流域保护治理迈入制度化和法制化轨道,保持青山绿水的长期稳定性,努力将具有生态环境优势地区的生态资源变为经济社会发展的有生动力,推进大别山区生态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