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庞磊记者
张静)正在盗窃钱款时被发现,为证明自己清白留下200元,可事后越想越不甘心再次返回索要被揭穿,目前,违法嫌疑人袁某明已被舒城县公安局处以行政拘留五日处罚。
8月5日,袁某明返回舒城县千人桥镇一超市找老板袁某索要200元钱时发生矛盾,袁某报了警。舒城县公安局千人桥派出所民警出警到现场,发现一60多岁男子端坐在超市桌上,十分淡定,经现场询问和翻看视频监控,初步判断该男子有盗窃嫌疑,并依法传唤至派出所询问。经查,7月30日早上7时许,袁某明来到袁某经营的超市,见袁某在门口卸货乘机溜进超市柜台,正在盗窃钱款时被返回的袁某发现。在袁某的质问下,袁某明谎称找螺丝刀,并退出了柜台,随后为证清白,袁某明把口袋翻了个遍并将身上仅有的200元放在柜台上离开,袁某也出外继续卸货。直到8月5日,袁某明再次来到超市向袁某索要200元钱时发生纠纷。经公安机关查证,袁某明的谎言被揭穿,并如实交代了盗窃经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