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完成首例网约车平台公司行政处罚

  本报讯(陈志丰记者 程传军)近日,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局向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开出行政处罚决定书,以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服务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车运输证》,违反《网络预约出租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七条规定,依据《网络预约出租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法对该公司作出处罚。目前,该案件已处罚到位。这标志着我市网约车平台首例行政处罚案件已完成。

  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越来越多的市民出行选择了网约车,而网约车平台为未取得合法营运资质的车辆、驾驶员提供信息对接开展网约车经营服务,不仅扰乱了网络预约出租车运输市场的正常秩序,而且为市民的安全出行带来了隐患。为此,今年以来,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局执法人员在汽车客运站、商场等处依法实施检查时发现当事人滴滴出租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服务车辆有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车运输证》行为。经调查,滴滴网约车出行科技有限公司通过滴滴出行APP软件派单给类似车辆,被查时滴滴软件有行程车费显示,从事营运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或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此类车辆已另案处理)。根据上述事实,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局对该公司违规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与此同时,近日,市交通综合执法局会同运管部门再次对网约车平台公司六安办事处(分公司)进行约谈,敦促其清理线上不合格车辆和驾驶员。对不及时规范车辆行为的,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局将加大监督检查和处罚力度。

 

 选择年月
<2019年8月>
周一周二周三周四周五周六周日
2930311234
567891011
12131415161718
19202122232425
2627282930311
2345678
版权声明:本网尊重知识产权,任何单位、组织或个人转载本网站所发布的内容时必须注明作者信息及出处,且未经许可不得用于任何商业行为。关于版权问题,本网保留依法 追究转载者法律责任的权利。特此声明。
中共六安市委宣传部主办 承办:皖西日报社
皖西日报社 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允许不得转载信息内容、建立镜像
投稿电话:0564-3284422 投稿邮箱:news@lanews.gov.cn 经营许可证编号:皖ICP备06002640号
我市完成首例网约车平台公司行政处罚⊙叶集区妇联宣讲新时代文明实践⊙别让手机绑架了孩子⊙图片新闻⊙裕安区开展民生工程信息平台业务培训​⊙程文定:运动中感受拼搏向上的力量⊙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