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张瑞)7月12日,记者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了解到,市政府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依法依规节约集约用地的实施意见》,旨在服务全市高质量发展,缓解土地管理复杂形势,健全土地管理长远之计。
据介绍,该意见从统一思想认识、坚持依法依规、严格规划管控、规范农村建设管理、精准安排项目用地、提高项目土地效益、激励节约集约用地、强化保障措施八个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即增强依法依规和节约集约用地意识;严守土地管理的上限、红线、底线、控制线;发挥规划“蓝图”作用;强调规范农村建设管理;安排项目用地要力求精准;分类提高项目土地效益;实行节约集约用地综合激励政策;加强各项工作保障。
另悉,该意见要求将依法依规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纳入政府年度考核指标体系,采取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分配与依法依规节约集约用地成效相挂钩办法,完善相应的考核奖惩机制。将节约集约用地情况作为县区目标考核及领导干部离任审计的重要内容,对依法依规节约集约用地政策执行不力和工作不到位、违反土地政策的,将对县区政府(管委)相关负责人进行约谈、限期整改、通报批评;对依法依规节约集约用地问题突出、严重违反土地政策,被国家、省通报、督办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负责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