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六大机制 提升生态文明我市推进大别山区水环境生态补偿
本报讯(施财)我市通过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建立了六大机制,稳步推进大别山区水环境生态补偿工作,撬动流域生态文明水平的整体提升。
建立高位推动的工作机制。我市建立了条块结合,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成立了市大别山区水环境生态补偿领导小组,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等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县区也分别成立相应组织机构,真正形成同唱一台戏、同下一盘棋的强大合力。并坚持把规划作为高水平推进治理的重要支撑,根据全市经济和生态环境的发展,编制《六安市大别山区水环境生态保护和发展规划》,旨在通过规划引领,明确生态环保的路径和方向。
建立多元投入的保障机制。2019年上半年,我市统筹各级财政资金6.7亿元用于水污染防治。同时,创新资金筹措机制,引导社会资本投入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目前,已成功实施城区黑臭水体整治、农村生活污水(垃圾)处理等PPP项目,总投资95.44亿元。设立乡村振兴基金,规模5亿元,首期2亿元,主要扶持“一谷一带”“一岭一库”区域范围内的生态产业发展。申请发行专项债9.87亿元,用于企业退城进园土地收储工作,优化产业空间格局。
建立横向生态补偿机制。为压实县区政府(管委)对本行政区域的水环境生态保护责任,出台了《六安市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暂行办法》,除15个省级地表水考核断面外,还设立了10个市级考核断面,以市政府每年与县区政府(管委)签订《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中的水质为考核指标,按照“谁超标、谁赔付、谁改善、谁获补”的原则,细化量化考核,在全省率先建立市级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取得了良好效果。
建立饮用水水源保护机制。颁布实施首部地方性法规——《六安市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条例》,强化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开展饮用水水源规范化建设。2019年5月,六安市人大常委会牵头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六安市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条例》执法检查活动,着力增强监督实效,以法治的力量保护生态环境,全面推动打好碧水保卫战。
建立严肃追究的问责机制。我市坚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明确党委职能部门和政府职能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坚持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健全环境保护目标考核机制,将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落实环境保护管理职责的情况,纳入对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对不合格的实行“一票否决”。
建立严格规范的管理机制。强化项目和资金管理,为确保项目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建设,制定年度实施方案,及时将目标任务下达到各县区,并建立责任清单。实行月报制度,及时掌握项目进度及资金拨付情况。加强资金监管,规范资金拨付流程,实行分账核算,专款专用。对项目资金开展事前、事中、事后绩效评价,确保财政专项资金安全高效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