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刘帅 记者 储勇)6月21日上午,霍邱县法院调解室内,8位农民工兄弟脸上洋溢着灿烂的笑容。原来,在执行法官坚持不懈的努力下,他们终于拿回了被拖欠已久的工资。
2010年8月,张某等人到六安市某建设公司务工,工资被拖欠。张某等人向霍邱县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霍邱仲裁委依法裁决该公司支付张某等人工资款共计78381元。后来案件立案执行后,执行法官告知公司负责人及时支付8名农民工的工资,否则将采取强制措施。该公司迫于执行压力,与8位申请人达成还款协议。但后期并未按照协议内容履行义务,案件被恢复执行。最终,执行法官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询到该公司一账户内有足额存款可供执行,随即扣划至法院标的款账户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