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梁祥宇 记者 储勇)6月18日,霍山县法院组织十余名执行干警冒雨出动,强制腾退了一被执行人房屋。
该院在执行申请人刘某与被执行人姜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和租赁合同纠纷案中,依法对姜某一处住房进行了查封并在网络进行公开拍卖,鉴于被执行人下落不明,法院在其住处张贴了查封公告及拍卖公告。房屋最终以18万元拍卖成功。为及时将房屋交付买受人,法院随即在被执行人姜某住处张贴腾房公告。
当天上午,执行人员到达现场后,准备进行强制开锁,被执行人的亲属闻讯赶来。在执行人员告知相关法律规定,并耐心做思想工作后,被执行人亲属主动打开房屋。随后,执行人员对屋内所有物品逐一清点、拍照、登记,公证处公证员全程录音录像。随后,该院依法将房屋贴上封条,要求被执行人亲属10天内将所有物品自行搬离,同时让买受人现场换锁。
此次行动既维护了法律权威,又体现了法院人性化执法理念。整个腾退行动安排周密、法纪严明、程序透明,有力地保障了买受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