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婷婷)6月18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立法联系点座谈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兼秘书长邓延庚出席会议,并向市人大常委会确定的首批11家立法联系点单位授牌。
立法联系点是市人大常委会根据立法工作需要,经过一定程序在基层设立的、协助收集立法工作相关信息的固定联系单位,立法联系点的设立,将充分发挥基层单位在地方立法中的积极作用,是汇集民智、反映民愿、体现民情、表达民意的有效途径,有助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推进法治六安建设。
邓延庚指出,市人大常委会要加强对立法联系点的工作指导,健全制度、加强服务,促进立法联系点工作有序开展,不断拓宽人民群众参与地方立法的渠道,在推动地方立法工作中发挥更大作用。立法联系点要充分发挥扎根基层、贴近实际、面向群众的优势,密切与基层群众和组织的联系,广泛收集社情民意,积极为地方立法提供具有广泛性、全面性、代表性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