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高峰 记者
储著坤)“为谋取非法利益,高利放贷。被害人无力偿还本息时,便纠集一些社会闲散人员,采取语言威胁、上门‘喷漆’、挖门眼、堵锁眼、拉电闸、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软暴力逼债。”近日,金寨县人民检察院对一起由该县公安局提请批捕的涉恶案进行依法严格审查,对5名涉嫌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的犯罪嫌疑人作出了批准逮捕的决定。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这只是该院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一个缩影。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金寨县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委及上级检察机关的精神要求,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准确、有力地惩处涉黑涉恶犯罪。该院积极加强与公安机关、审判机关的联系,形成工作合力,严格依法办案,重点做好依法提前介入工作,切实加强依法引导侦查,涉黑涉恶案件的办理质效稳步提升,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充分发挥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深入研究已办案件,分析研判案件背后的行业管理漏洞等深层次问题,及时提出检察建议,强化检察建议的执行力,加强对已制发检察建议落实情况的跟踪检查,督促被建议单位认真落实,增强工作实效。实事求是、依法规范办案,该院还通过内部力量的优化组合,组建各类专业化办案团队,不断增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力度和效果,充分展示决心和信心,全面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