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胡新月 记者
齐盈娣)用电量一直被视为观察地方经济发展情况的“晴雨表”。记者从市统计局能源科获悉,前4月全市全社会用电量保持较快增长。据统计,1-4月,全市全社会用电量32.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8.9%,增幅低于1季度两个百分点,高于全省8.4个百分点,位居全省第二位。
分产业来看,第一产业用电量0.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0.4%,高于一季度4.2个百分点;第二产业用电量13.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7.40%,低于一季度6.5个百分点;其中,工业用电量13.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7.2%,低于一季度7.1个百分点,增速位居全省第二位;第三产业用电量7.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2.7%,高于一季度2.8个百分点。
从城乡居民生活用电来看,总用电量为10.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8.2%,低于一季度0.1个百分点。其中,城镇居民用电量为3.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9.1%;乡村居民用电量为6.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8.4%,城镇居民用电增幅高于乡村居民用电增幅0.7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