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落实社保降费减负新政我市预计全年为企业减负约5亿元
本报讯(刘洁 记者
储勇)根据中央、省有关部署,我市自5月1日起全面实施社会保险降费减负新政。据测算,此次降费降基数仅5月份就将为全市6000多家企业减负约5085万元,其中,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减负3308万元;工伤保险减负270万元;失业保险减负536万元;医疗、生育保险减负972万元。预计全年将为企业减轻各类社保负担约5亿元。
据悉,此次实施的社会保险降费减负新政主要体现在:一是降费率。降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全市各参保单位职工养老保险单位费率统一下调为16%;继续执行阶段性降低工伤、失业保险费率政策至2020年4月30日止,失业保险总费率继续按照1%(单位0.5%,个人0.5%)执行,工伤保险仍以现行基准费率为基础下调50%。二是降基数。改用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省平均工资来核定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与降低费率形成叠加效应,比原政策规定的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省平均工资,能更合理反映参保人员实际平均工资水平。三是调档次。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由原5档次调整为9档次,向上新增了150%、200%、250%、300%四个档次。收入较高的灵活就业人员也可以选择较高的缴费基数,体现“多缴多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