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日上午11时,叶集区法院与多家部门联动开展近3个小时集中腾退房屋行动,将刘某某位于该区史河街道新元社区的7间房屋及院落全部腾空,叶集某建筑模板厂法人段某某现场接收房屋。腾退行动和交付手续的完成,标志着这件双方当事人多次提出异议、复议和申诉的“信访案”、执行过程长达7年之久的“骨头案”彻底执行完毕。
据悉,自全省法院江淮风暴春季统一行动打响以来,叶集区法院执行干警已多次开展集中腾退房屋行动,共出动执行干警42人次,其他单位协助出动人员75人次,搬运人员出动48人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现场监督执法19人次,共强制腾空房屋3处。
田成俊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