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常红兵 记者
储勇)为全面实施就业创业促进工程,打造公共就业创业服务领军人才,进一步提升全方位公共创业服务水平,日前,市人社局印发《六安市创业指导大师工作室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启动我市创业指导大师工作室认定工作。
该《办法》规定,申报创业指导大师工作室需具备的条件包括:有不少于20平方米的固定服务场所和相应办公设施,且有醒目的工作室标识;至少有1位领衔创业指导大师及2名及以上工作人员;认真宣传贯彻国家、省、市促进创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协调落实促进创业各项优惠政策;建立健全工作室管理规章制度,有开展创业指导工作相关的业务台账;制定工作目标,且取得一定实施成效。
据悉,创业指导大师工作室主要在创业服务机构、高等院校中认定,每年认定一次,由符合条件的单位自主申报或单位推荐,经市级专家评审、公示确认无异议后正式授牌。经认定的市级创业指导大师工作室,财政给予5万元一次性补助,主要用于所需场所改造、设备购置、人才培养、学习交流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