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加收“服务费” 宽容不能纵容

  郑桂灵

  叫个车、寄份快递、出去吃顿饭……春节期间,很多人发现平日习以为常的各种消费,可能要加收一定的服务费。涨价固然意味着消费者要多掏银子,也会令部分人感到“肉痛”。不过,针对这种“明码标价”式的涨价,不少人表现出了理解和宽容。(2月11日《人民日报》)

  近年来,部分服务性行业在春节期间加收服务费的现象已几成常态,比如快递业、网约车、餐厅等。尽管人们对这种所谓“春节模式”经营表现出了一定的理解与宽容,但企盼加强监管、规避乱象的呼声仍不绝于耳。人们普遍认为,对春节消费加收“服务费”的行为,需要有赖以遵循的尺度、幅度与法度。

  加收“服务费”,说白了,就是商家借新春佳节的民俗提高服务价格。对此,不少消费者给予了一定程度的理解与包容:过年了,店里人手减少、工资增加,加上天气寒冷、原材料成本提升,坚持开店的商家本来就不容易,店员也很辛苦,加收适量的“服务费”无可厚非。这既彰显出对坚持节日服务的劳动者付出的肯定和尊重,同时也是市场价值规律主动调节和适应市场需求的必然结果,当具有一定的合理性。

  不过,正如凡事皆有度的道理一样,“春节式涨价”可以宽容,但不能纵容,需要在政府部门有效监管下的规范有序。比如,坚持对加收“服务费”行为的公开透明和明码标价,不搞“布袋买猫”或含糊其辞,让老百姓明明白白消费;可为各行业的加收“服务费”行为限定幅度、拟制标准、划出底线,谨防不良商家借春节消费漫天要价、坑蒙宰客。

  相较于加收“服务费”的消费涨价,人们更关心春节期间的消费服务质量不打折、数量不缩水。比如春节能不能及时打到车,服务质量好不好。按照一般性的消费者心理推测,在气候寒冷、人手不足和成本增加的春节语境下,商家会不会以简化程序、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等不正当手段,大行“萝卜快了不洗泥”的潜规则,让“春节不打烊”的宣传噱头沦为“质量不咋样”的忽悠消费者。尤其是饮食服务行业更需确保菜品的质优量足。

  春节是国人辞旧迎新、孝亲敬老和举家团圆的喜庆日子,人们感谢春节期间那些舍弃小家、服务大家、不辞劳苦、乐于奉献的岗位坚守者。春节消费可以成为商家加收“服务费”的盈利机遇,但绝不能让其成为价码飞涨、质量下滑、缺斤短两的坑蒙借口。

  对此,政府监管部门也要相应实施“春节模式”,确保履职到位、无缝监管,敢于对欺行霸市、哄抬物价的违章经营行为依法处置。广大消费者也要摒弃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怕麻烦心理,勇于监督、主动举报,积极配合和参与春节期间服务行业消费市场的管理与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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