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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8年底,我市全年农村土地流转面积达315.3万亩,占耕地确权面积42.4%。即将占据全市耕地面积半壁江山的流转土地,成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大有可为的广阔天地。进一步提高经营水平,提升流转土地产出效益,也成为摆在农业主管部门和经营主体面前的重要课题。
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召开的座谈会上,张成兵提出,当前家庭农场承租耕地期限普遍较短,土地流转合同的不规范,对土地流转双方都有法律风险;农业支持保护等农业补贴,直接发放给农民,而不是新型农业经济主体的做法有失公平;土地承包权主体与经营权主体分离的现状等,严重制约着农业现代化和适度规模化的进程。
早在2007年,我市舒城县作为全国试点,就在全市率先成立了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委员会,通过建章立制,依法调处,围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分割确认纠纷多、政府部门难插手、村级组织难协调和法院难受理等突出问题,有效解决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和历史遗留问题,维护了农村社会和谐稳定。以2018年为例,该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委员会共受理群众土地承包纠纷案件36件,成功调解35件,结案率高达97%。
“此次《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修改,是农村土地承包法从2003年施行以来首次大修,修改的内容基本涵盖了基层对当前农村土地承包最关注的问题,可以看出,中央对农业工作的关注程度,让我们这些职业农民有了主心骨,在农村干事创业的信心更足了!”说起未来的打算,张成兵信心十足。
据了解,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更是从法律层面对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以及经营权作出了详细规定,对土地经营权流转的保护更加明确和具体,进一步理顺了集体、农户、经营主体等方面的利益关系和权责义务,为乡村振兴打下了坚实的法律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