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本报记者)为切实推动药品生产企业实施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制度,近日,霍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辖区内药品生产企业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工作进行了专项检查,以促进药品生产企业自觉履行不良反应监测主体责任。
检查组实地走进县内药企,听取企业工作汇报,严格按照《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检查指南(试行)》要求,就组织机构、人员管理、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等方面进行现场检查,列出问题清单,并要求企业限期整改。
此次检查发现,生产企业对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工作主要存在两方面问题:一是企业无医学、临床药学专业背景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专职人员;二是企业分析评价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的能力不足,对投诉收集到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数据分析不够深入。
针对发现的问题,该局要求药品生产企业作为不良反应监测主体,要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意识,配备具有医学、临床药学专业背景的专职人员,进一步健全完善不良反应监测制度,对反馈的数据及时规整分析,提取风险信号并采取控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