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取保候审期再醉驾获刑四月

  本报讯(记者 刘扬 通讯员 朱传忠)11月19日,金安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一起危险驾驶案,被告人孟某因在取保候审期间,再次醉酒后驾车,一审被判处拘役四个月,罚金八千元。

  审理查明:2018年7月13日23时许,被告人孟某酒后驾驶小轿车,在市区东城路附近,与另一辆轿车碰撞,致二车受损,孟某驾车离开。后接民警电话通知,孟某于次日凌晨到交警队接受处理。经鉴定,孟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78mg/100ml,属醉酒后驾驶机动车。2018年7月17日,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告人孟某被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7月20日被该分局取保候审。

  2018年9月21日凌晨3时许,被告人孟某酒后无证驾驶小型轿车,从三十铺镇出发,行驶至纬三路西花园小区门前,将该车停放于该小区门前机动车道上,后在驾驶室内睡着。上午8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后经鉴定,孟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10mg/100ml,属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孟某无视国家法律规定,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被告人孟某在醉酒驾驶被取保候审期间,再行醉酒驾驶机动车,其犯罪情节较为恶劣,依法应从重处罚。根据被告人孟某犯罪的事实、情节以及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和认罪、悔罪态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作出上述判决。

 选择年月
<2018年11月>
周一周二周三周四周五周六周日
2930311234
567891011
12131415161718
19202122232425
262728293012
3456789
版权声明:本网尊重知识产权,任何单位、组织或个人转载本网站所发布的内容时必须注明作者信息及出处,且未经许可不得用于任何商业行为。关于版权问题,本网保留依法 追究转载者法律责任的权利。特此声明。
中共六安市委宣传部主办 承办:皖西日报社
皖西日报社 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允许不得转载信息内容、建立镜像
投稿电话:0564-3284422 投稿邮箱:news@lanews.gov.cn 经营许可证编号:皖ICP备06002640号
进村入户实现反邪教宣传教育全覆盖 ⊙在创城工作中走在前作表率⊙紧盯薄弱环节 再掀文明创建新高潮⊙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技能大赛开赛⊙市总工会开展 文明礼让志愿劝导活动 ⊙菊农老梁的“美丽经济梦”⊙市图书馆装饰忙⊙泄露隐私比“杯具”更可怕⊙醉驾取保候审期再醉驾获刑四月⊙金寨县“一亩园”工程推深做实林长制 ⊙小华山街道摸底排查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